6781-作者:方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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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 R3(+1):在特殊环境下,采用常规方法或手段帮助他人无法凑效时,需要敢于果断打破常规,实行非常规手段。比如司马光砸锅的故事,如果司马光采取叫大人帮忙救人的方法,小伙伴早就淹死,不得已,灵机一动用石头把大水缸砸破,最终小伙伴得救。 在职场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当他人面临紧急救援或需要特殊帮助时,如果采用常规的手段,结果可能会很糟糕,只能采取违反规定的手段方可凑效。 不为死的制度而伤害活的人,与其冷漠无情,不如司马光砸缸!别拿制度当冷漠顾客的挡箭牌!这个公式告诉我们这样的责商智慧:在社会活动关系中,人人都需要帮助,一般情况下我们比较容易帮助与配合他人(也即建立起责任主客体关系)的诉求。

责任博弈现象第三层次责任公式:Ra(L,H)> Rb(L,H)


司马光砸缸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一大帮小伙伴在一起玩耍,一个小伙伴调皮爬掉进邻居家的大水缸里,眼看就要被淹死。这时,其他所有的小伙伴们都惊慌失措,忙着去找大人救人,只有司马光沉着冷静,从路边捡起一块大石头砸向大水缸,小伙伴最终得救了。


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告诉我们,救小伙伴有两套方案:一,找大人;二,破坏大水缸。


如果从责任角度来分析这两套方案,我们会发现,找大人属于“应该做”的义务责任高阶R3(+1);砸邻居家的大水缸,是破坏他人的私有财产,这种行为属于“必须做”的不允许做的角色责任低阶R1(-1)。也正是司马光在情急之下选择了第二套方案,小伙伴才得救了。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如果用责任现象公式来分析的话,就是砸缸的方案优先于找大人救人,用责任现象数学逻辑表达式则需要”>”大于号来表示“优先于”的逻辑关系,用责任公式表示则为:R1(-1)>R3(+1)。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事情总是有两套方案供我们去从中选择一套最优的方案,这其实也是博弈思维。运用责任现象学来解释,那就是责任优先次序,也可以称之为责任博弈论。


责任博弈论,责任优先次序思维,也就是在一个特定的责任现象事件中,我们可以从四种责任八个高低阶(4R8C)中的两个责任单位高低价中选择一个最为合适的责任高低阶单位来处理事件,最终获得最优效果。我们把这种责任现象“二选一”优先次序规律用公式表达为Ra(L,H)> Rb(L,H)。


根据Ra(L,H)> Rb(L,H)责任公式高低阶逻辑分布规律,我们可以列出如下分类:


1,Ra(L)> Rb(L),在一个责任现象中,存在两个责任低阶单位方案,我们从中找出一个优先的责任低阶方案;


2,Ra(L)> Rb(H),在一个责任现象中,存在一个责任低阶,一个责任高阶,我们最终选出一个责任低阶单位作为优先的方案;


3,Ra(H)> Rb(L),在一个责任现象中,存在一个责任低阶,一个责任高阶,我们最终选出一个高阶单位作为优先的方案;


4,Ra(H)> Rb(H),在一个责任现象中,存在两个责任高阶单位方案,我们从中找出一个优先的责任高阶方案。


一,Ra(L)> Rb(L):两害相权取其轻

在一个责任现象中,存在两个责任低阶单位方案,我们从中找出一个优先的责任低阶方案。这种责任现象就是我们常说的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博弈策略。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破坏性创新也属于责任低阶与责任低阶之间的博弈。具体公式如下:


1,以R1(-1)为优先的双低阶“二选一”策略组


R1(-1)>R1(-1):两害相权取其轻

比如,前面有人与猪,你撞哪个?


R1(-1)>R2(L):以其腐朽低效不如打破传统制度


比如,社会出租车运营与服务效率低下,最终就出现了网络叫车服务,最初虽然违法,但最终还是得到了社会制度合法化认同。


下面这两个现象,我们学员可以思考案例,并给出总结。


R1(-1)>R3(0):什么情况下,骂不如打?


R1(-1)>R4(c):


2,以R2(L)为优先的低双阶“二选一”策略组


R2(L)>R1(-1):

R2(L)>R2(L):

R2(L)>R3(0):

R2(L)>R4(c):


3,以R3(0)为优先的双低阶“二选一”策略组


R3(0)>R1(-1):

R3(0)>R2(L):

R3(0)>R3(0):

R3(0)>R4(c):


4,以R4(c)为优先的双低阶“二选一”策略组


R4(c)>R1(-1):

R4(c)>R2(L):

R4(c)>R3(0):

R4(c)>R4(c):


二,Ra(L)> Rb(H):


1,以R1(-1)为优先的低高阶“二选一”策略组

R1(-1)>R1(0):破旧立新

R1(-1)>R2(N):

R1(-1)>R3(+1):

R1(-1)>R4(C):


2,以R2(L)为优先的低高阶“二选一”策略组


R2(L)>R1(0):

R2(L)>R2(N):

R2(L)>R3(+1):

R2(L)>R4(C):


3,以R3(0)为优先的低高阶“二选一”策略组


R3(0)>R1(0):

R3(0)>R2(N):

R3(0)>R3(+1):

R3(0)>R4(C):


4,以R4(c)为优先的低高阶“二选一”策略组


R4(c)>R1(0):

R4(c)>R2(N):

R4(c)>R3(+1):

R4(c)>R4(C):


三,Ra(H)> Rb(L):


1,以R1(0)为优先的高低阶“二选一”策略组


R1(0)>R1(-1):

R1(0)>R2(L):

R1(0)>R3(0):

R1(0)>R4(c):


2,以R2(N)为优先的高低阶“二选一”策略组


R2(N)>R1(-1):

R2(N)>R2(L):

R2(N)>R3(0):

R2(N)>R4(c):


3,以R3(+1)为优先的高低阶“二选一”策略组


R3(+1)>R1(-1):

R3(+1)>R2(L):

R3(+1)>R3(0):

R3(+1)>R4(c):


4,以R4(C)为优先的高低阶“二选一”策略组


R4(C)>R1(-1):

R4(C)>R2(L):

R4(C)>R3(0):

R4(C)>R4(c):


四,Ra(H)> Rb(H):


1,以R1(0)为优先的双高阶“二选一”策略组


R1(0)>R1(0):轻重缓急

R1(0)>R2(N):

R1(0)>R3(+1):

R1(0)>R4(C):


2,以R2(N)为优先的双高阶“二选一”策略组


R2(N)>R1(0):

R2(N)>R2(N):

R2(N)>R3(+1):

R2(N)>R4(C):


3,以R3(+1)为优先的双高阶“二选一”策略组


R3(+1)>R1(0):

R3(+1)>R2(N):

R3(+1)>R3(+1):

R3(+1)>R4(C):


4,以R4(C)为优先的双高阶“二选一”策略组


R4(C)>R1(0):

R4(C)>R2(N):

R4(C)>R3(+1):

R4(C)>R4(C):


Ra>Ra,Ra>Rb与Rb>Ra的责任优先智慧简析


R1(-1)>R2(N)与R2(N)>R1(-1)对立统一卦分析简介


Ra>Rb责任“二选一”优先次序公式为责任现象学第三层次中的R=R1/2/3/4高低阶,也是单一责任单位最基本的运用公式。


Ra>Rb诠释了人类在一个责任主体面临一个或两个以上责任客体评价时,需要考虑最优的责任评价策略表达公式,类似于传统的博弈论思想,但Ra>Rb可以帮助人类更加直观有效地思考,如何在“两选一”的责任选择下实现费力最小的责商智慧。


根据责任动力学原理,我们发现人类存在64种Ra>Rb责任优先次序选择组合公式,并且可以区分为两种形态的公式结构:


一,8种Ra>Ra公式,即在责任优先次序考虑中前后两种责任是一致的。比如R1(-1)>R1(-1),我们称之为: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责任优先选择智慧;R1(0)>R1(0)为我们每个人的角色责任提供了族群思维,即“有序推进,合理安排时间”的责任思维逻辑。


二,28对Ra>Rb与Rb>Ra对立组合公式,简称对立卦。两组对立组合公式强调的刚好是相反的责任导向。比如R1(-1)>R2(N)与R2(N)>R1(-1)是两组对立的责任优先次序公式,前面的公式强调打破规则比当前高结果更加重要,后者强调的是要想获得好的目标成绩比投机取巧更加重要,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很常见的责任“二选一”优先次序逻辑思维方式之一。


责任优先次序逻辑思维可以运用于学生、亲子去、生活工作、社会交友各个领域。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第三层次:Ra﹥Rb责任优先次序:R1(-1)> R3(+1)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行动“四做原理”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必须做,努力做,应该做,选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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