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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R1(-1):表示这两者关系是一样的,但是分类不同。孩子考试不及格不等于欺负同学,员工上班迟到不等于岗位工作没做,都是R1(-1),两者的责任属性范畴一样,但属性分类不同。不同的错误性质不一,我们不能将A错误强加在B错误之上,从而加深B错误的严重性,我们只需理性区分即可。

方志良 的文章 责任现象认知表达式:Ra≠Rb

责任现象认知表达式:RaRb  (方志良老师录音笔记整理)

4R,代表边界不同,程度不同,交互不同,理念不同。

 

R1L)≠R1L

这个问题属性一致,分类不同。

表示这两者关系是一样的,但是分类不同。打破玻璃不等于打毛毛一个耳光,都是R1-1),内容不一样,在同一个域中。责任属性是一致的。

 

R1-1)≠R30)≠R4c)≠R2(>0

属性是不一样的,分类不同。(R1-1≠R1-2说明分工的时候完全没有分清楚)

 

RaL)≠RbH

R1-1)≠R10

 

做错了这个不代表或不等于做不对那个;

做了一个低阶又做了一个高阶,不代表你做了低阶就可以用高阶行为抵消,功不抵过。

 

举例:

采用违规行为完成任务,

不代表不等于是说两种情况,中间我们加入一个词是关联他们的因果关系。

 

这件事做错了,那件事做对了,不等于因为做对的事情我对做错的就不追究了。

 

举例:

R1-1)≠R2N

孩子调皮捣蛋不代表他聪明

 

不等于不代表中间的词汇是由我们来形成关联,我们学东西不要有机械主义。

 

通过一个低阶,建立高阶的一个关系,中间我们要有火眼金睛,

 

这是一个集合,那是一个集合,他俩一个说明是另一个集合。

 

我们在看一件事情的时候,会把一件事情混为一谈,但是同一件事情里面可能有很多个行为,不等式告诉我们这些行为是不相等的。就像李云龙一样,打仗打胜了,但是他违背命令了,如果是责任混淆的领导会说认为他打胜了,其他的错误都一笔勾销;还有的只关注R1-1),不顾R2N),一味地追究错误,忽略成绩。

 

这里面就是把很多的问题点一一剖析出来:你这个做好了但是那个是做错的;不代表你因为这个做好的可以那样做。

 

(等号是明显人家把你这个当成了那个。这是两个概念。)

 

不能因为这个低阶,联想到替代那个低阶;李云龙不遵守领导的安排,不代表其他的角色责任就没有做好。

 

 

Ra=Rb是把人家的R3+1当成了R10),

 

R1-1)≠R2N

调皮捣蛋的孩子不代表聪明,不代表一定有本事。

 

R1-1=R2N

这孩子这么调皮,长大一定有出息!

 

R10)≠R20

老老实实很本分不代表他没本事

 

它是区别概念的,只要能说得通就是对的,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当然可以比较咯!

 

R30)≠R4C

骂你不代表是为了你好,不代表是为了公司

 

R1-1)≠R3+1

打架斗殴不代表是讲义气

 

不等号在前面,提前让你认知,让你懂得两种责任之间的边界关系辨析,才会减少R1-1=R3+1),这个逻辑关系是一直强调的。太多的人没有把责任区分出来,把Ra=Rb。所以一定是不等号在前。

 

学员问:

一个不等式,是肯定前面,否定后面?

老师答:

不对,不等于不是完全否定,不等于是包括了区别、否定、不包括。

像孩子帮忙的行为,你不能否定他帮忙,只是他的行为是不正确的。

中性的角度去思考,社会上存在这样的责任现象,把现象纳入到公式的体系里面。

 

不等于不代表是区分两个概念的。

 

低阶不等于高阶R30)≠R2N):

嘴巴滔滔不绝的人,不代表他就有本事,在台上话多的要死,一到台上,他就什么都说不出来。

 

高阶不等于低阶:

R2N)≠R30

有本事的人不代表他不会跟团队合作;能力很强的人不代表他就会对人冷漠

 

R10)≠R30

做好本职工作不代表他不帮忙

 

R4C)≠R30

全为你好,不代表可以叨叨叨

 

R4C)≠R1-1

全面为公司好,不代表可以去行贿

 

R3+1)≠R1-1

帮人不代表可以打架

 

R1-1)≠R3+1

打架不代表是帮忙】

 

R4C)≠R4c

 

 

R3+1)≠R20

会做好事的人不代表就没本事

 

R3+1)≠R4c

服务热情不代表是拍马屁

 

高阶不等于高阶

 

R10)≠R10

老实的人不代表可以做好本职工作

 

R3+1)≠R3+1

做的很好,不代表会说话

 

R2N)≠R2N

 

知识渊博不代表就能很好地表达出来——这个不对

 

 

注意:

角色和做事不能混在一起,缺乏逻辑关系

 

要事和事去比较,人与人之间比较,可以虚拟人去做这个事情。

 

R4C)≠R2N

一心为公司着想不代表事事能摆平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第一层次:Ra≠Rb责任火眼金睛:R1(-1)≠R1(-1)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行动“四做原理”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必须做,努力做,应该做,选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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